“我一定要在明年全国两会召开之前,针对稀有血型血液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题调研,重点调研建立并完善稀有血型的应急救助机制与血型的普查机制,并将提交对《献血法》进行修改的议案。”11日,全国人大代表姜健从本报了解到济阳孕妇董明霞的不幸遭遇后表示。
现任曲阜红十字医院院长的姜健,自1987年以来,连续当选为第七、八、九、十、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共提出议案和建议8
46件,其中“关于制定中国红十字会法的议案”、“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议案”、“关于请国家主席出任红十字会名誉会长的议案”等都已付诸实施。姜健曾连续7年坚持不懈地提出议案要求制定《献血法》,最终经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施行。
“《献血法》实施10年来,在规范医疗献血、用血,保证医疗临床用血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等方面都发挥了无法替代的作用,但随着我国社会各项事业的迅速发展,特别是近年来《献血法》实施过程中遇到了很多新问题,现行《献血法》已逐渐与实际工作不相适应,亟待修改。”姜健说,为此她曾于2006年3月的全国两会上提出过修改《献血法》的议案。
姜健最近几年来一直在做有关《献血法》实施情况的调研,越来越感到法律修改的迫切性。
“如果不是发生济阳董明霞这样的不幸事件的话,我还没有认识到稀有血型患者面临的危险如此之大,我一定要在明年全国两会召开之前,针对稀有血型血液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题调研。”姜健说。
姜健告诉记者,她将在明年的全国两会上提交关于修改《献血法》的议案,尽早改变对于稀有血型患者进行紧急输血抢救考虑不周的法条,建议建立完善适用于稀有血型者的应急救助机制,保证稀有血型患者的生命安全,并且要建议建立完善的血型普查机制,促使血站与医院的稀有血型血源得到更有力的保障。 (李文鹏)
家属与院方各执一词
死者家属:济阳中医院三种做法不妥
11日下午,记者在济阳见到了死者董明霞的部分亲属。董明霞的舅舅付绍平代表死者家属向记者列举了“医院的三种导致患者死亡的不利做法”:首先医院在对董明霞进行手术前,应该确定她是否为RH阴性血;其次,患者出现大出血情况后,为什么不注射紧急止血的药物,而只是采取纱布堵塞止血的方式;再次,中医院负责转院的两名医护人员将患者送到齐鲁医院后,躲到了车里,没有尽到应尽的救护责任,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医院:院方表示同情但不应承担责任
11日下午4时多,记者在济阳中医院办公楼采访到了该医院分管业务的副院长陈跃,他给记者出示了一份向济南市卫生局进行工作汇报的《关于董明霞诊治及抢救经过》。
对于死者家属提出的三点质疑,陈跃副院长说,目前在医学界还没有明确规定类似病人在手术前要进行RH阴性阳性的检测,医院也就此事专门咨询了济南市医疗鉴定委员会的相关专家,他们也表示在是否检测RH阴性阳性这件事情上,医院并没有过错。
针对死者家属关于止血方式的质疑,陈跃说,当初董明霞大出血发生得非常意外,并且流血量比较大,在那样紧急的情况下,再没有任何方式比这种压迫式止血的方式更为简单和有效,医院医护人员的做法也完全符合大出血病人救治的程序。
陈跃说,中医院的医护人员在董明霞的救治过程中尽到了应尽的责任,医院在救治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责任。医院已经形成了对这件事情的解决方案,首先医院对董明霞的去世感到惋惜,但医院对她的去世没有任何责任,医院已经就这件事详细咨询了医疗专家和相关律师。另外,医院也曾经建议死者家属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司法程序解决这件事情。(王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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